2017-12-11 張梁 傳道 光鹽
文/張梁
讀經:王下25章
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后三十七年,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,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,提他出監,又對他說恩言,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,給他脫了囚服。他終身常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。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,日日賜他一份,終身都是這樣。——王下25:27-30
本章是列王記的末章,是記載耶路撒冷的淪陷——猶大國(乃至整個以色列)徹底滅亡的事件。
本書的作者很有意思,他用猶大國的滅亡來結束列王記,但卻以約雅斤王的獲釋作為本章的終結,給后來以色列人的歸回、復國埋下伏筆。
作者這樣的安排,一方面警告世人,悖逆耶和華的下場是毀滅、絕望,因祂“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”(出34:7)。
另一方面卻也安慰世人:“耶和華,耶和華,是有憐憫、有恩典的神,不輕易發怒,并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。為千萬人存留慈愛,赦免罪孽、過犯和罪惡。”(出34:6-7),在絕望中仍然給人希望,給人悔改的機會。
本章將上帝的屬性完全地詮釋出來。上帝,既不是律法主義所強調的威嚴、不徇情面,冷酷無情的神;也不是恩典福音所強調不再紀念、審判罪的,只有慈愛沒有公義的神。
祂既嫉惡如仇、圣潔公義,不容一絲渣滓,定下律例:“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”(參 來9:22);同時也是滿有慈愛,為救世人甘愿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舍命流血赦免凡相信的人。
祂賜下律法,講明審判,讓世人都知道自己的過犯罪孽,并知道自己所行的將會招致上帝憤怒的審判,自己已經處在絕望之中(參 羅3:20)。
祂也賜下救恩,“將自己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”(約3:16),給人在絕望中看見希望。
張梁 傳道
2017、5、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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